最新医师法增加执业范围
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医师经注册后,可以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、执业类别、执业范围执业,从事相应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业务。
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或增加执业范围: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、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,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,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。
中医专业;中西医结合专业;蒙医专业;藏医专业;维医专业;傣医专业;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。
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最新规定如下: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。这是变更执业范围的首要条件。如果执业医师没有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,就不能申请变更执业范围。按照规定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合格。
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,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,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;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,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。
鼓励中西医互学,且医师可增加执业范围。中医、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、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、执业范围执业。
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最新规定
1、(五)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;(六)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2、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或增加执业范围: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、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,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,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。
3、为进一步加强中医队伍建设,促进中、西医临床结合,《医师法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可以在临床科室执业的规定,有利于中医药理论运用于临床实践,此外,本法规定医师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,可以申请增加执业范围。
4、新《医师法》中扩大了医师的职业范围:医师的注册执业范围应当与其执业机构的诊疗科目设置相适应,经培训考核后可以增加医师的执业范围。